近期,省委办公厅印发《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关系到问题线索处置、处理的各个关键环节,成为云南省监督执纪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昆明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和宣传培训工作,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深刻领会,全面掌握,大家学习后热议纷纷。
“《实施细则》将我省监督执纪工作的改革创新成果制度化,是不断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执纪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制度遵循。”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张林指出,《实施细则》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对纪检干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具体细化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监督检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监督执纪各环节中做到全程管控、从严把关,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在制度轨道上运行。
“为确保监督执纪工作依规依纪进行,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尽快熟悉和牢记《实施细则》规定的各项流程、程序,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结合实际工作逐一分析、逐项检查,看流程是否规范,看工作中还有哪些短板和漏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张津华表示,要加强对《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依规依纪依法问责追责。
“我们将通过考试、宣讲、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多形式宣传学习,不定期对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情况进行抽查,增强学习的主动性,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陈泰宇表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对《实施细则》要逐条逐句学习,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持续检验和攻固学习《实施细则》成效。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把《实施细则》学深学透用好,把条文的具体规定转化为执纪行为的规范自觉,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有效管控风险,用铁一般的执行力办出经得住时间检验的‘铁案’。”市纪委监委案审室主任孙冬燕表示。
“《实施细则》强化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针对监督执纪中的关键点和风险点,把规矩立起来、纪律严起来,从内容到形式都体现严和实的要求,为强化自我约束提供了制度保障。”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李晓云如是说。
“《实施细则》整合规范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保障了纪法衔接顺畅有序开展,有利于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李艳云说道。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严格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约束和监督,主动将监督执纪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官渡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刘永甜如是说。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要把《实施细则》作为当前业务学习的“必读本”,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工具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严格执行和准确把握使用好《实施细则》,将其要求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切实加强和严格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李洁云 王俊伟 杨静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