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河州聚力聚焦巡察干部能力培养,通过多措并举抓培训提升巡察干部业务素质,促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共享上级培训内容。积极选派巡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委组织的巡察干部培训班。今年以来,1名巡察组副组长参加了全国第三期巡察干部培训班,州委巡察办主任及13县市党委巡察办主任共14人参加了全省第一期巡察干部培训班。根据州纪委监委对参加各类培训的干部“先当学生后当先生”的要求,培训班结束后,参训的巡察干部将培训班课程内容带回,以培训班的形式原汁原味传达给全体巡察干部,通过共享上级培训内容,让巡察干部在思想上再充电、业务上再提升、党性上再锤炼,不断提升巡察工作水平。
整合巡前培训资源。开展每轮巡察之前,紧扣上级对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各项中心,既着眼当前任务需要,又注重综合能力素质的提升抓培训,集中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增强巡察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怎么干、干什么”。专题业务培训重点就巡察工作流程、发现问题方式方法、巡察报告撰写、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处置移交、巡察工作纪律及相关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讲解,同时,针对每轮巡察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意识形态、扫黑除恶等专项业务知识培训。巡察办编印《巡察工作手册》及《学习手册》,将上级有关文件、各类规章制度、巡察工作流程等纳入其中,让巡察人员边学边干,随用随查,夯实巡察工作理论基础。
优化岗位培训方式。把两轮巡察之间的“空档期”变为巡察干部的“充电期”,利用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的休整期,以组办联席会、巡察机构党员大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巡察干部集中学习充电。不定期安排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进行经验交流,向新加入专职巡察组的人员以及抽调人员传授巡察中发现问题、印证问题等巡察工作的方法技巧,讲述巡察工作的切身体会,通过巡察“老兵”的言传身教,巡察“新兵”既提升了业务素养,也增强了看齐意识和担当意识,投身工作的激情和能量得到进一步激发,为巡察利剑作用发挥提供坚强保障。(罗金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