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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纪委监委举行理论中心组第四次集中学习

发布时间:2019-06-06 08:00:38   来源:怒江州纪委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特殊重要性,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6月3日,怒江州纪委监委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助力做好新时代怒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主题,举行理论中心组今年第四次集中学习,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发表在《求是》上的重要文章《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习近平总书记为第五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材料所作的《序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及近期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相关文件和讲话精神。

会前,参加学习的人员围绕学习主题,认真研读有关材料,为集中学习做好准备。会上,4位人员紧紧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进行了交流研讨。

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近年来,怒江州把生态文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在脱贫攻坚中保护好绿水青山”这条主线,提出了一条符合州情实际、最具怒江特点的脱贫攻坚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路子。

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严肃查处在生态环境保护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确保党中央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各级各部门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中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做到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终身追责。要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严肃处理,对违纪违法行为严惩不贷,形成震慑。要完善制度漏洞,在环境审批、项目资金分配、环保执法等领域压缩腐败空间,进一步倒逼环保责任落实,切实让主责部门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还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认真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贯彻落实。(周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