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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推行听证终结制 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

发布时间:2019-06-05 08:12:31   来源:文山州纪委

近日,为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实施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的程序与方法,文山州纪委监委出台《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推行信访举报听证终结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切实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办法共19条,主要包括了出台的依据、适用的范围、具体的程序和采取的形式等内容。

《办法》指出,信访听证终结制度适用于上访人对所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对处理结果有争议;个别缠访户无理上访,在社会上引起重大影响的信访问题;以及有关组织或人员认为需要通过信访听证终结来解决的信访问题。

《办法》规定,终结制度实施程序包括报批、调查核实、制定方案、张榜公示、召开信访听证终结会、反馈信访听证终结结论、跟踪督办7个环节。还规定了公众评判人员的选定范围,反映农村问题的,选择村干部、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和上访人家族中明事理有威信的人员;反映机关企事业单位问题的,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中,选择作风正派、处事公道,具有参政议政能力的人员。

《办法》明确,若信访双方对信访听证终结意见提不出新的疑问,对相关证据不需要重新核实,即作为信访听证终结结论。如有新的疑问而且与终结意见出入较大,听证会暂时休会,由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继续进行听证。同时明确信访听证终结会结束后,纪检监察机关要负责形成信访听证终结书面材料,在5日内以正式信函反馈信访当事双方、相关部门代表和参会的每一位公众评判人员。并做好认真跟踪督办,纪检监察机关调查人员负责监督听证终结结论的落实情况,确保信访难题一次处理到位,不留隐患,切实维护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的权威性。

“下一步,我们将实施运用好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充分发挥其协调疏导作用,既要聆听人民群众的心声,帮助解‘心结’做实事;也要为基层干部担当者撑腰,给实干者鼓劲,有效化解群众反映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打造有力度有温度的信访窗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担当尽责的政治生态。”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强调。(李万辉  陈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