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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坚持抓早抓小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83人次

发布时间:2019-06-01 08:08:13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作为二十多年的党员干部,我没有很好地履行分管职责,致使分管的财务工作出现了违规开支的错误,对我本人来说是一个教训,对农场管委会党政班子来说也是一个警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勐腊农场管委会分管财务副主任自我检讨着。

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截至目前,该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8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99人次,占比51.3%,第二种形态处理181人次,占比31%,第三种形态处理68人次,占比11.7%,第四种形态处理35人次,占比6%。

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通报批评、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灵活处理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防止小问题变大问题。

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和巡察效能,注重抓苗头、抓预防,强化第一种形态的实践运用,不断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排查和移送查处机制,信访、案管、纪检监察、党风政风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协作排查问题线索的工作合力,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同时,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扎紧第一道防线。紧盯线索筛选、谈话函询和反馈结果三个关键,落实“三严”,确保实效。建立线索集中研判机制,快速处置,防范于未然。用好用活谈话函询,对思想波动、工作变动、群众反映、轻微违纪、重点岗位、考核末位实行“六必谈”,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程序,因人因事谋划方案,力求对症下药、函有所得、谈出成效,切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实效。(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