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65个乡镇(街道)继续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切实打通反腐败“最后一公里”,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1至5月共立案审查97件98人。
压实“两个责任”。年初,各县(区)纪委监委与乡镇纪委签订监督责任书,各乡镇纪委书记把精力向监督执纪问责聚焦,专职从事纪检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督促乡镇党委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班子建设的意见》,明确乡镇纪委的7项主要职责,建立健全了乡镇纪委工作机制。各县(区)纪委监委对执纪审查“空白点”乡镇实行台账式动态销号管理,对执纪审查工作滞后的乡镇进行点名通报并开展提醒约谈。
强化监督检查。市、县(区)纪委继续严格执行领导挂钩联系县(区)、乡镇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制度、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工作机制,重点对乡镇纪委执纪审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运行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
加大审查力度。各乡镇纪委聚焦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两项重点工作,紧盯惠民政策落实和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查扶贫领域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失职失责等违纪违法问题,始终把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作为乡镇纪委执纪审查重点内容,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快查快处,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提升执纪水平。各县(区)纪委监委针对乡镇纪委执纪审查过程中“被动处理多,主动出击少”,不愿办案、不会办案、不敢办案、不能办案等问题,把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重点纳入培训计划,有计划地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业务培训,并通过以案代训、选送乡镇纪检干部到市、县(区)跟班参与执纪审查工作、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乡镇纪委执纪审查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奚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