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牛栏江镇林业站站长杨绍琼等3人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明诚公证处主任梁钟允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东川区红土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余伟军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晋宁区夕阳乡夕阳村党总支书记李桂兰公款旅游问题……”近日,昆明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这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断发力的生动诠释。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从严执纪问责,对“四风”露头就打,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该市紧盯不同领域、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新动向新表现,狠抓薄弱环节,找准“靶子”,查清“病灶”。依托“单元制”监督机制,采取“1+4+2”方式组成7个监督单元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即1个纪检监察监督室+4个派驻纪检组+2个县(市)区纪委、监委组成一个监督单元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单元内各县(市)区和单位开展交叉滚动式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单元之间交叉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关系网”“人情网”“说情风”,有效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对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四风”问题,坚持发现即查、露头就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至4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1个,处理7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人。
同时,紧盯“关键少数”,层层压实责任。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纪律的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形成“头雁效应”,带动整个风气根本好转。
另外,市纪委监委坚持把党员干部作风教育作为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探索教育新形式、新载体,增强教育实效。开展形式多样的“家风家训”主题活动,积极倡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修身齐家,把廉洁意识和观念渗透到家庭生活中,着力营造家风好、民风纯、党风正、政风清的良好氛围。
“风气养成重在日常教化,作风建设贵在长期不懈。”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密切关注新动向,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把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擦亮作风建设这张“金色名片”。(张洋 王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