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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纪检监察干部热议《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5-30 08:01:13   来源:玉溪市纪委

近日,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玉溪市纪委市监委及时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研讨,认真贯彻落实,引发纪检监察干部广泛热议。

“《意见》的发布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促进严格依纪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孟凡兵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精准思维、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根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案件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关口’‘出口’和‘窗口’,案件审理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对相关人员的处分是否恰当,纪律能否得到正确执行。”市纪委市监委案审室主任杨涓涓表示,将按照《意见》要求,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强化监督制约职能,加强案件审理队伍建设,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张伟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案件审理部门要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不断加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切实研究解决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着力加强基层和派驻(出)机构案件审理工作力量。”

“《意见》的发布非常及时,对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澄江县纪委监委案审室主任赵蝉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把“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落实到案件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人和事中,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的干部纷纷表示,将在工作中坚持和完善“凡案必审”“查审分离”等基本工作制度,坚决杜绝“先定后审”“未审即定”和“查审不分”等问题发生,做实做细案件审查“后半篇文章”,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邓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