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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发布时间:2019-05-29 08:14:07   来源:德宏州纪委

“经调查,反映尹某赌博、工作纪律散漫等有关问题的举报不属实,现将核实情况进行反馈,希望被举报人打消顾虑,甩掉思想包袱,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不久前的一天下午,德宏州梁河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在公开通报反馈会上对反映大厂中学教师尹某的不实举报进行了澄清。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严格要求自己、更加努力工作,绝不辜负组织的期望。”尹某激动地说。

2018年以来,梁河县纪委监委先后多次收到反映尹某的匿名信访举报。对此,梁河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成立调查组,逐一调查核实举报信反映的问题,并最终认定举报信反映相关问题均不属实。为了帮助这名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梁河县纪委监委到其所在单位公开反馈调查结果。

为实干者鼓劲,为干事者撑腰。本着既对组织负责,也对党员干部负责的原则,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据《云南省集中开展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德宏州“融媒体+信访信息员”对无特定对象通报反馈信访举报办理情况的工作办法(试行)》,探索推行“反馈通报解决一批”实证性试点工作,对反映不实或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举报,采取通报反馈会方式向被举报单位或干部予以澄清,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正名,依纪依法保障被反映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就在本月初,芒市纪委监委对反映五岔路乡芒蚌村河边寨村民小组组长在评定建档立卡户过程中优亲厚友、芒市镇象滚塘村上寨群众搬迁宅基地分配、芒市环卫站收费不开具正式行政事业性收费发票等问题,采取通报反馈会方式,由五岔路乡纪委、芒市镇纪委和锦华社区党总支分别召开通报反馈会,公开反馈调查结果,现场解答群众疑惑,及时为所涉及的干部正名。

“纪检监察机关要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给他们吃‘定心丸’打‘强心剂’,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舒畅工作。”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继轩  杨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