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昭通市坚决贯彻党中央“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坚持将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顿治理,有效推进了基层党组织建设。截至目前,在全市1336个村(社区)11227名干部中,筛查出有问题干部1403人,其中受过刑事处罚的136人、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的17人、“村霸”问题的1人。
开展“扫黑除恶——基层党组织在行动”专项活动。以乡(镇、街道)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等载体,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不断加大组织宣传发动力度。截至目前,共开展宣传教育活动7000余场次,法律咨询230场次,收到各类举报线索285条。
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城市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收集力度的通知》,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在社区中履行扫黑除恶宣传员、黑恶线索排查员、理论政策宣讲员的职能。同时,迅速建立中央督导组转办涉及村(社区)干部举报案件严办速办工作机制。对重点、难点案件,派出督查组蹲点办理。对举报核实村(社区)干部再次纳入任职资格联审,从严从快处理。
出台《昭通市村(社区)干部进入退出管理暂行办法》,从严推进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和村级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通过逐个筛查,人人把关,目前,对154名“三类人员”已全部清理,补齐配强93名;1249名非“三类人员”已清理98名,配齐60名。
扎实组织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再回头、再排查、再整顿”,夯实党的执政根基。采取县委书记和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挂点整顿、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整顿、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驻村整顿的方式,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全面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2018年,对全市排查登记的166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进行了全面整顿,调整撤换186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2019年确定的146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正在全面推进。(虞晓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