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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发布时间:2019-05-28 08:11:09   来源:普洱市纪委

近日,普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对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为基本合格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

会议对基本合格单位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整改任务,要求被约谈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自已,带好队伍,带动班子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监督室、派出(驻)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选准着力点,做细做实日常监督。

“国资委党委要以身边反面典型案例为前车之鉴,在党员、干部和企业职工中深入开展以国资委原党委委员、市国资公司原董事长王宏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培养党员干部和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被评为基本合格的3家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表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努力方向和工作措施,以整改为契机,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罗华  郭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