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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文山州起底排查1831起案件 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2019-05-27 07:46:20   来源:云南省纪委

“赵某2017年度受党内警告处分,年度考核时仍然为优秀,必须立即整改;熊某等3人2013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到现在仍然没有办理工资变更,必须倒查责任,严肃追究。”这是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检监察机关严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打折扣的一个缩影。

今年2月以来,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的1831起案件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起底排查,重点聚焦纪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宣布和归档,受处分人员职务级别和工资、医疗待遇是否按规定调整,以及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是否规范等情况。共排查发现问题217个,其中,未按规定宣布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不规范的问题占比达八成。

“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部门之间工作配合不够,以及对执行处分的业务不熟悉。”文山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分析,在开展自查自纠前,州纪委监委就收集整理涉及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印发各县(市)纪委监委和州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在方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对照检查和督促整改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流程管理,增强处分决定执行的刚性约束,确保范围全覆盖、内容全覆盖、效果全覆盖。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文山州按8个类别细化整改要求,督导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人事部门、受处分人所在单位联动,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特别是对宣布处分决定不规范的问题,明确在送达处分决定的同时,将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发出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清单,告知处分决定宣布送达的期限和方式、资料归档要求、日常教育管理,以及职务职级、工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注意事项,逐项督促落实。

“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既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还要组织对薄弱环节和易发多发问题开展“回头看”,对规避执行、蓄意变通和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要倒查责任,严肃追究。(陈云芬  王庆波  阮恩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