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后,临沧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通过网络、微信等平台认真学习《条例》,《条例》引发广泛热议。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临沧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光辉表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性,带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并以强化学习《条例》为抓手,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杜群忠表示,作为党和国家的监督专责机关,将严格贯彻落实《条例》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务的要求,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发展观,不忘初心、严守纪律,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
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字维洪表示,下一步,将以学习《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实践要求,营造人人爱学习的良好氛围,夯实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基础,补足精神之钙,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不断转化为正风反腐正能量。
“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早打招呼,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底线意识,始终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约束,严防‘灯下黑’。”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黄波说道。
“《条例》提出党组织应当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党员。”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副部长赵秀美表示,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今后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全面增强履职担责能力的同时;将继续通过个人报告、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实现对纪检监察干部全方位监督,并竭力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临沧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将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思践悟、勇于担当、以干为先、忠诚履职,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和智慧。(陈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