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部署,积极主动作为,深入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截至5月10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19条,立案93件,结案4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组织处理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人。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问题意识、强化斗争精神,坚定不移惩腐“打伞”。继续紧盯“三类重点问题”,实行州纪委监委领导包片督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案件制度,把“顺藤摸瓜”传统战法和“顺瓜摸藤”倒序办案相结合,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保护伞”。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构建州、县(市)、乡镇“三级联动”的问题线索排查工作机制,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扫黑除恶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根据包片督办工作安排,州纪委监委各督办组不定期深入县市、乡镇调研督导,对扫黑除恶工作机制运行、线索办理、案件查处、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摸底,督促压力传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执纪监察的职责定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继续着力发现并重点查处城乡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等四类问题,聚焦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
下一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干预和阻挠相关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铲除基层腐败和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以正风反腐惩恶的扎实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