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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深入开展回访教育 挽救帮助"掉队"干部

发布时间:2019-05-25 07:47:5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感谢组织没有放弃我,而是继续关心帮助我。在受处分之初,我感觉没脸面对单位领导和同事,不知道今后的路该怎么走。后来,纪委的同志多次找到我,耐心地与我谈心谈话,为我疏通思想,及时帮我解开‘疙瘩’,放下‘包袱’……”近日,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市纪委监委回访教育组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干部王某进行回访。通过开展回访教育,全面了解其受处分后的思想、生活、工作状态,及时进行疏导,受处分人员最终放下思想“包袱”,重新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这是云南省开展回访教育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802人次,第一种形态6020人次,占比68.4%;第二种形态1652人次,占比18.8%,第三种形态638人次,占比72%。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回访,帮助真心认错悔错改错的干部重振干事创业的信心,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省纪委监委出台《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深入开展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全程监督管理,不断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帮助“掉队”干部重新站起来,防止给被问责干部“贴上标签”。对被问责干部采取一分为二的态度,既帮助其正确认识错误,又引导其变“有错”为“有为”。

文山州以审理谈话、宣布处分决定谈话、所在基层党组织谈心谈话、处分影响期或处分期综合鉴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受处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思想动态。楚雄南华县把回访教育情况作为恢复党员权利、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考察的重要依据,认真做好回访教育记录。让在受处分期间有忏悔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干部,在处分期满后及时办理解除处分手续。

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回访教育,防止“一问了之”的“放养式”管理,将纪检工作的温度融入回访教育中,最大限度挽救“掉队”干部,提高了案件后续处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云南省纪委监委||李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