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州纪委监委印发《关于集中整治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强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仅是严重的作风问题,更是严重的政治问题。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政治监督,切实担负起整治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政治责任。
《方案》明确,州纪委监委机关各纪检监察监督室、各县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要围绕督查检查考核设定事项、方式方法、目标导向、整改落实4个方面17类重点问题推动和督促有关部门逐条逐项查摆,列出问题清单。未列入重点问题,但本县市本部门在自检自查中查摆出的其他情形,也要列入问题清单。
《方案》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是整治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整治工作抓具体抓深入。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监督,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发挥好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巡察机构要充分发挥利剑作用,把督查检查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
《方案》强调,整治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真正解决问题,坚决防止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今后凡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一经查实,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彭天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