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迪庆:全州纪检监察干部热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9-05-24 08:05:42   来源:迪庆州纪委

近日,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掀起了迪庆州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潮,成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和讨论的热门话题。

“纪委监委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必须在监督重点上下大气力。《条例》对党员干部具有普遍约束力,但重点对象尤其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并将其列为监督的重点,结合我州实际,落实重大决策,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突出对掌握人、财、物权的重点部门、岗位、部位和环节上的领导干部的监督。”州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丽军表示。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和党的活动主体,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党员队伍的管理中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任务。”州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叶志新说,“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将党性纪律教育贯穿党员教育的始终,坚持正面形象引领,反面形象警示,以贪腐分子的惨痛教训、受到的严厉惩处来形成强力震慑,助推全州政治生态实现‘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良好局面。”

“《条例》把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作为一项专门工作予以规定,是对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贯彻落实。党员日常学习教育既是党员权利,更是党员义务,是提高党员素质、砥砺党性修养,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基础。重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从党员日常的思想动态、学习要求、教育监管入手,形成抓日常、重监管的制度导向,必将进一步提升党员战斗力与凝聚力,锻造出适应新时代的先锋队。”维西县纪委监委党支部组织委员王丽梅说道。

维西县纪委监委党支部宣传委员李婧表示:“党员教育管理是一项日常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条例》从党员管理原则、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任务、管理方式、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等多方面入手,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主要内容、要求、具体监管作了详尽规定,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定了详备的操作手册,是今后一个时期内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

“党员是基层党组织的生力军,是先锋队。《条例》的实施,为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作为一名支部书记,更是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文件精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支部建设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香格里拉市委巡察支部书记杨万辉这样说。

“《条例》标志着党内政治生活工作已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按照党章要求和《条例》规定,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每个纪检干部都应该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香格里拉市纪委副书记和文强如是说。

德钦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松建明谈道:“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条例》也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体现了我党政治的时代性和先进性,与时俱进,符合新时代新发展的特点和要求,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的形势下,我们基层纪检监察人也要跟上时代的步伐,用新的理论知识武装头脑,学好用好新的条例规定,进一步提升危机意识、学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以更好地做好新时代的接班人,适应新的环境新的要求。”(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