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玉溪市坚持政治定位,狠抓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巡察工作全覆盖,真正把巡察和整改过程变成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健全机制、强化管理的过程,切实提升巡察成效。
全市巡察工作坚持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在巡察组织建设上,从全市抽调优秀干部充实到巡察组工作,在巡察方法创新上,综合运用提级巡察、交叉巡察、专项巡察等,实现“按图索骥”,发现问题更加精准,进一步拓展巡察质效。
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加大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巡察干部政治素养、履职水平和工作能力。统筹安排巡察“回头看”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把巡察监督与净化政治生态状况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在开展巡察过程中,突出强调围绕中心工作来进行,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及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纳入巡察内容,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在开展巡察过程中,注重巡察模式运用,在常规巡察的基础上,延伸巡察触角,既突出“全”,聚焦巡察共性问题,又突出“专”,着力发现工作薄弱环节,探索推动全市巡察全覆盖,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通过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把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着力写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一项目一指定”的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持续跟踪督办,对敷衍应付、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对于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深挖根源、认真剖析,通过实行整改情况全面报告、重点问题专项报告的“双报告”制度及巡察结果向社会通报、向主管领导通报的“双通报”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政治担当,真正将巡察成果落到实处。(邓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