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这是你们家今年种的魔芋吗?听说去年你村魔芋收成比较好啊……”顶着烈日,丽江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七组来到了大安乡宝坪村委会杨家湾的一户农户家中。
自开展脱贫攻坚提级巡察以来,这样的场景在巡察组延伸巡察时十分常见。从2018年5月以来,丽江市委共派出22个巡察组采取提级交叉巡察的方式对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县、古城区部分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巡察期间发现各类问题389个,问题线索67件67人,已经按照规定移交相应部门处理。
明确巡察内容,突出工作重点。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紧紧围绕党委(政府)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落实党委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脱贫攻坚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等“四个落实”开展监督检查。重点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省市部署要求精准落实,县乡党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行业扶贫责任和监管责任,县乡纪委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各类监督检查发现脱贫攻坚过程中问题的整改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干部队伍建设,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市县挂钩帮扶单位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等八个方面的情况。
认真谋划部署,强化组织保障。进驻前,由被巡察乡镇所在县(区)党委巡察办负责与县(区)纪委、组织、政法、信访、审计、扶贫办等单位和部门协调对接,收集被巡察乡镇的相关问题和工作情况,了解被巡察乡镇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增强工作针对性,保证巡察组做到底数清、任务明。建强巡察队伍,抽调具备党建、纪检、财务工作等方面的知识,熟悉基层情况的干部参加巡察,力争巡察组干部搭配最优化、合力最大化。进行专题业务培训,讲透巡察工作流程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等知识,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打好理论基础。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带队,深入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开展中期督导,听取巡察组工作汇报,掌握工作进度,并对后期工作提出要求。
明确巡察方式,确保精准发力。进驻前,巡察组召开组务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根据各组工作实际,一般分为谈话组、财务组、材料组和调查组,分工协作,同时启动、同步推进。对谈话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财务组、材料组,及时对相关的财务凭证或资料进行核实。对查阅财务凭证或资料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给谈话组和调查组,进行深入了解。真正做到带着问题去,盯着线索查,不做无用功。各小组团结协作、各负其责,及时沟通交流,在实际的巡察过程中做到及时互动,精准突破,不走偏、不漏项,保证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求被巡察乡镇党组织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要求被巡察乡镇在反馈后2个月内完成整改任务,及时报送整改情况报告,确保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自第七轮巡察开始,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向县(区)党委进行通报,要求县(区)党委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的全程跟踪督促,坚持做到县(区)分管领导参加联系乡镇的反馈,对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的责任落实、政策宣传、工作作风、精准帮扶等方面问题,督促乡镇党委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照问题清单,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督促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细落实,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通过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从而全面推动从严治党,取得脱贫攻坚战的伟大胜利。(刘兴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