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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认真传达学习《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综合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05-19 08:08:05   来源:楚雄州纪委

近日,楚雄州纪委监委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省纪委监委下发考核办法,把突出政治机关标准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目的是通过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讲特色、讲原创、讲贡献,不断增强云南纪检监察工作“辨识度”,提高云南纪检监察工作贡献率,实现新时代云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高度重视综合考核工作,带头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会议强调,综合考核就是对各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的一个跟踪、记录、考评,是一种奖优罚劣的手段。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统筹抓好分管领域工作,及时组织好分管部室、派驻机构吃透文件精神,围绕考核办法完善对县市纪委监委的考核指标,精准把握工作重点,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会议要求,考核工作要在州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与正在开展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结合,与州纪委九届四次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无缝对接,着力抓好指标责任分解、日常检查督促、年终考核准备、考核结果运用等环节,确保省纪委监委对州市的考核任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力争走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前列。(徐燕梅  刘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