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保山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召开常委会、领导小组会、线索研判会等,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督导组进驻云南督导会议精神、研究部署配合督导、落实反馈意见整改等工作。牵头组织与政法机关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和解决案件查处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主动排查接收公安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9件,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开展同步调查2件。目前,公安机关查处的4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背后均发现了涉嫌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建立工作开展情况周通报机制,倒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积极作为,有效推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实现新突破。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职能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失职失责和管理漏洞情况,共发出7份监察建议书,要求加强对行业问题的排查、监管和治理力度,进一步清理行业乱象,促进市场经济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巡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重点,以监督检查、巡察、考核等工作为契机,有针对性开展谈话和走访,不断拓宽线索来源。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掌握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59件,立案4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其中组织处理1人)、问责处理8人、诫勉谈话4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杨文宇 施昕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