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直机关纪工委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全国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受此表彰的仅有三个单位,省直机关纪工委也是全省唯一受此表彰的行政机关。
近年来,在省纪委监委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省委省直机关纪工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积极开展“创一流工作、创一流服务、创一流业绩、创一流团队”为主题的“工人先锋号”活动,高质量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2012年以来,省委省直机关纪工委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职尽责,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81件,会同地方监委留置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3人,给予党纪处分133人,违纪违法人员涉案金额过亿元,收缴违纪款3500多万元。2013年,被云南省委、省政府授予集体三等功、6名同志被授予一、二、三等功和嘉奖。2013年以来,连续6年被省纪委评为文明单位、4次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支部;2016年,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创先争优暨当先锋走前头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2018年,被省纪委、省人社厅表彰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2019年,“9•04”专案组被表彰为云南省2018年纪检监察审查调查工作先进集体。
此外,省委省直机关纪工委还先后荣获“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云南省2018年工人先锋号”“云南省2018年纪检监察审查调查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