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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开展自查自纠 严防纪律处分执行“打折扣”

发布时间:2019-05-13 08:11:20   来源:文山州纪委

“州公安局党委,现将仝某某违纪案处分决定执行事项告知如下,请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告州纪委……”这是文山州纪检监察机关用好处分决定执行事项告知书,严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打折扣”的一个典型事例。

今年以来,文山州根据省纪委要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自查自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的1831起案件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起底排查,重点聚焦纪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宣布和归档,受处分人员职务级别和工资、医疗待遇是否按规定调整,以及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是否规范等情况。共排查发现问题217个,其中,未按规定宣布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不规范的问题占比达八成。

起底排查中,未按规定时间和范围宣布处分决定、未按规定变更职务、受处分期间违规晋级、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不规范、未按期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处分、处分决定材料未及时存入受处分人员档案等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打折扣”等问题浮出水面,暴露出在对纪律处分执行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部门之间工作配合不够,对执行处分的业务不熟悉,政治站位不高,执行力度不强,以及思想上的‘宽松软’作祟。”该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分析道。州纪委监委及时收集整理涉及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印发至各县(市)纪委监委和州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在方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对照检查和督促整改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流程管理,增强处分决定执行的刚性约束,确保范围全覆盖、内容全覆盖、效果全覆盖。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该州按八个类别细化整改要求,督导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人事部门、受处分人所在单位联动,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特别是对宣布处分决定不规范的问题,明确在送达处分决定的同时,将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发出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清单,告知处分决定宣布送达的期限和方式、资料归档要求、日常教育管理,以及职务职级、工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注意事项,逐项督促落实。

“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既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更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发挥其强有力的惩戒、警示和教育的作用。”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同时要把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作为提升全州纪律审查工作质量的突破口和着力点。

据悉,近期还将开展对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对薄弱环节和易发多发问题开展“回头看”,对规避执行、蓄意变通和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要倒查责任,严肃追究。(王庆波  阮恩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