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召开廉政谈话会议,为转隶到州政协机关工作的6名干部提前打廉政‘预防针’。”
“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到6家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廉政教育,将监督触角延伸到中介服务机构。”
……
如今,像这样的日常监督,在德宏州直部门、单位已成常态。
自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州纪委监委向73个州级党政机关、16个中央和省属驻德宏单位,派出20个监督“探头”,实现了派驻全覆盖、监督无盲区。各派驻机构扛起监督这个第一职责,综合运用参加会议、廉政谈话、接受信访、纪律作风督查等举措,实施“嵌入式”监督,不断提高派驻机构日常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为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州纪委监委制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职考核工作方案》,通过工作清单化、督导常态化、管理规范化、考核标准化,强化对各派驻机构的监督管理考核,督促履职尽责,最大化发挥各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针对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监督难度大的新情况新挑战,各派驻机构把监督挺在前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监督单位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强化对监督对象的动态管理;依托监督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资源,公开派驻机构举报邮箱、举报电话及举报地址等信息,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依纪依规依法处置各类问题线索。
同时,州纪委监委探索实行“2+1+1”的捆绑式监督执纪监察联动机制。“2”即州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两个“1”分别指县(市)纪委监委、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州委巡察机构,通过指定监督、联合监督、交叉监督,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无缝对接,把日常监督做深做细做实。(继轩 杨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