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发布公告,对澜沧县公安局移送的被告人李某甲、蒋某某、李某乙、李某丙等12人涉恶势力团伙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盗窃一案,依法向澜沧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消息传出,迅速成为了当地群众热议、不断转发的新闻,群众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纷纷点赞,对重拳打击涉恶势力犯罪拍手称快。
堵路设卡 强占旅游资源
付腊村距惠民镇政府10公里。全村辖5个自然村,12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488户1662人。
付腊村最为有名的是这里的温泉。一大片亚热带原始森林中,远远就能看到一股股雾气在森林里升腾、扩散。“那里就是温泉出水口”,同行的村支书李佳颖说。相距几十米的地方,森林中的出水口就有3、4处,出水量大、温度高、矿物质含量丰富,使付腊温泉远近有名。每年的夏季,温泉附近还会聚集大量的知了。流水潺潺,蝉鸣声声,这里又有着“知了谷”的名号。
得天独厚的资源,为付腊带来了不少商机。
2010年,澜沧县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入了一家企业开发温泉,以促进和带动当地旅游产业的发展。该项目规划开发为一个高起点、高标准的温泉主题旅游度假区,计划投资上亿元。
2013年,付腊知了谷温泉项目转让给了知名的旅游文化企业——柏联集团。柏联集团景迈山柏联酒店负责人介绍,柏联接手后,继续推进温泉项目建设,并预计2014年完工。
这样一个正常的旅游发展项目,因为涉恶势力的蓄意扰乱和破坏,建设完全停滞,项目面临荒废。
2014年3月31日,付腊村大约150名村民,在村民李某甲、蒋某某等人的带领下以反映问题为由,用空心砖、石块堆砌及推土挡路等方式将付腊大寨至付腊温泉旅游公路阻断。
李某甲,今年32岁,家在付腊村三社。熟悉他的村民说,前几年,他在外面合伙非法采矿,积累了一点钱。矿山被整顿关闭后,李某甲回到付腊,盯上了温泉。
李某甲和同伙利用煽动、挑拨、教唆等方式,组织、邀约付腊群众封堵道路,驱散施工人员,以达到强行占据付腊温泉的目的。
强占温泉后,李某甲、蒋某某等人,在温泉路口设立了关卡,以卫生费为名,向进入付腊温泉的游客、车辆强行收费,每人收取费用10元,设卡收费一直延续到了2018年6月4日。
原本预计5年前就完工的温泉开发项目,但由于遭受阻挠,企业暂停了建设,整个项目停摆、基本荒废,温泉度假区里建好的样板房被损毁,主楼被破坏,工程材料全部被盗或者挪用,配电房、水泵房被全部损坏。据柏联集团估算,仅是资金占用的利息损失就达到500多万元。
干扰选举 黑手伸向基层组织
2016年5月,付腊村两委换届选举,李某甲及其同伙想通过竞选村主任、副主任等职务,更好地掌控付腊村。
选举前,李某甲和其团伙成员又开始编造部分候选人的谣言,四处散播,蛊惑人心。此外,他们带上烟酒、肉食等物品,搞“家访”、看亲友、组织联谊活动,欲通过拉拢村民来争取选票。
对拉不拢的群众,其团伙成员多人以恐吓等方式威胁村民,意图干扰村民合法选举。
黄藤小组刘某某在选举前收到了几次去参加活动的邀请,但她始终不为所动。
选举前的三八妇女节,有同村的姐妹来邀约,告诉她李某甲他们给了1000元钱,让寨子的妇女们一起出去玩,还给她看了一张字条,大概内容是“选李某甲当村主任,蒋某某当副主任”,希望投票的时候照着填写。并暗示选上后,还要组织好多“活动”,刘某某没有理睬。她和另外几个姐妹去了别的地方,一起过节。
晚上回到家,又有亲戚来约,一起到支持李某甲的一个村民家去跳歌、吃东西,刘某某还是拒绝了。
尽管使出了种种招数,但支持李某甲等人的村民仍然只是少数。
选举投票当天,知道当选无望的李某甲、蒋某某带着100余人聚集村委会,准备再博一把。
他们以有人违规代人投票为由,阻扰开箱唱票,有人还站到桌子上,高呼选举不合规,不准开票。混乱之中,一个选举票箱被现场砸烂,导致选举无法正常进行,付腊村换届选举第一次投票失败。
在当地党委组织下,付腊村进行了第二次投票,顺利完成了选举,李某甲等人渗透基层组织的阴谋最终失败。
选举失败后,气急败坏的李某甲的团伙对村民们实施打击报复,刘某某家不幸成为他们的目标。
进出刘家的道路被砂子和大石块堵住了两次,刘家的儿子还被人打了一顿。享受到国家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原来刘家计划2016年就拆除旧房建新房,受到严重干扰,直到一年后,房屋建设才得以动工。
寻衅滋事 扰乱社会秩序
2014年10月,李某甲因无故殴打惠民镇财源娱乐会所一名男员工与同村另一村民刘云发生口角,并将刘云打伤。2015年1月7日,惠民镇派出所传唤调查李某甲。当日13时30分许,以李某乙为首的30余人到惠民派出所质询案情,继而又组织部分人员带锅、碗、米、菜到惠民镇政府前面的广场聚集,扬言不放李某甲就要在广场烧火煮饭、过夜,以此胁迫派出所。
2017年2月9日,李某甲等人在惠民镇一家KTV唱歌时,与他人发生冲突。当晚,李某甲等人对KTV进行打砸。次日,试图帮助李某甲逃避法律制裁,李某甲亲属、同伙等故伎重演,组织100余村民到惠民镇广场聚众示威,向政府和公安机关施加压力。同样带了锅、碗、米、菜,扬言要在广场烧火煮饭、过夜,并冲闯镇政府等办公场所。
2017年4月,公安机关对故意伤人和打砸KTV涉案人员李某甲采取强制措施。经过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和法院审理,李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惠民镇党委书记李开富说,以李某甲为首的涉恶势力团伙多次与村民发生口角,打伤群众,甚至摊派费用,强拿硬要,对不服从他们意见的村民打击报复、威胁恐吓。这让大部分群众敢怒不敢言,只能忍气吞声。更为严重的是他们聚众示威,冲闯政府办公场所,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依法亮剑 涉恶势力难逃法律制裁
澜沧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的有关人员介绍,根据线索,澜沧县公安局于2018年3月对李某甲、蒋某某为首的涉黑团伙立案侦査。经过3个月的秘密侦办,澜沧县公安局对该团伙人员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其中逮捕10人,取保候审2人。
澜沧县检察院办理该案的检察官介绍,经审查,2014年以来,以被告人李某甲、蒋某某、李某乙、李某丙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罗某某、王某某、鲁某某等8人为积极分子的涉恶势力团伙,经常纠集在一起,在澜沧县惠民镇付腊村一带,通过非法聚众堵路、聚众驱逐公司保安、破坏选举、强抢公章、把持基层组织政权等方式为非作恶,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并通过上述扰乱活动制造事端,给政府部门、机关单位施加压力,以达到个人和小团体的非法目的。李某甲涉恶势力团伙目无国法,多次违法犯罪,严重扰乱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基层组织的正常工作秩序,阻碍了政府的管理,弱化了基层组织政权,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澜沧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向澜沧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重拳打击涉恶势力犯罪,极大地震慑了涉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也体现了普洱市和澜沧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