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驻省住建厅纪检组组长主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督促省住建厅、省人防办机关党委(纪委)、有关责任处室和直属单位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推动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质增效。
会议指出,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对云南省进行督导以来,省住建厅、省人防办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行业扫黑除恶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也有个别职能处室、单位对黑、恶、乱问题的复杂性、长期性和专项斗争工作的系统性、全局性认识不足,对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投诉、举报、检查发现问题等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研判不够,反映出个别处室和直属单位政治站位不高、工作作风不实、全面推进不力、工作支撑不足、纪律意识不强等“卡点”问题,制约、阻碍了单位、行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多实效、更大成绩,必须认真对照,正视存在问题,坚决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专项斗争工作深入推进。
会议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省住建厅、省人防办作为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端正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结合自身职能,不折不扣、全力以赴落实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众人拾柴、齐抓共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久久为功、务求实效,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以实际行动旗帜鲜明开展行业扫黑除恶工作。
会议要求,要防止包办式牵头,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和关系,明确与成员单位之间的职责界限,按规定、制度、职责办事,从工作责任上消除“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形成统筹兼顾、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的良好机制。对因职责不清、推诿扯皮导致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纪检组将严肃追责。要防止“挂名”式专班,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岗位和职责,加强专班人员监督管理,及时向机关党委(人事处)反馈专班人员现实表现,杜绝只有“名”没有“责”、只动“嘴”不动“手”和的问题。要防止“浮萍”式推进,切实消除表太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防把发文数量、会议次数、部署次数、工作要求当做工作成绩,工作浮于表面,只有文件会议,没有实际成果。要防止“木偶”式治乱,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克服畏难情绪,消除“等、拖、靠”的思想,强化治理行业乱象的主动性,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全面加强行业乱象治理。要防止“口号”式监督,在履行主体责任的同时,也要抓好行业监管责任的落实,行业领域扫黑、除恶、治乱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报告,就是监管失职渎职,对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庸伞”问题的,纪检组将严肃查处。(金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