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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立案审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95人

发布时间:2019-05-08 08:02:23   来源:玉溪市纪委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立足职能定位,找准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点,坚决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94人。

制定《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明确职责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先后召开12次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召开5次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县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各有关部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召开17次重点案件调度会,逐案分析调度、逐件督查督办。组建工作专班,挂出作战图,协调推进问题线索深度排查、精准分办、督办落实,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及时发出《玉溪市纪委监委关于举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通告》,围绕“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这个主题,精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制作了3万份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宣传画发放到各县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组进行张贴,制作了2500册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知识手册发至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和村监委主任开展学习。多渠道发布扫黑除恶相关信息700余篇,对于涉嫌充当“保护伞”而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及时通过媒体进行公布,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我们及时进行通报曝光,目前已通报曝光了14起,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先后2次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干的目的。

充分运用“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认真受理有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压缩涉黑涉恶腐败的藏匿空间。认真落实“两个一律”要求,按照“以案找人、以人找‘伞’”原则,实施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对2017年以来的“三类”案件及公安机关查处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逐件梳理、研判排查、循线深挖。会同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接处警等案件线索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实行建账、分账、交账、对账、销账的线索管理机制,确保线索高效顺畅处置。坚持“一案三查”追根源,对涉黑涉恶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倒查党委政府、政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

印发《关于认真梳理排查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及加强与同级政法机关横向联系的通知》等文件,建立线索排查、移交、处置、追责问责、通报曝光、联点包案等机制,完善与政法机关线索快速反应、双向移送、协同办案、查办结果反馈、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等机制,加强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确保涉黑涉恶“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线索能及时核查,做到无缝衔接,协调推进。(邓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