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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37件45人

发布时间:2019-05-07 08:11:09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期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工作要求,提高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核查的效率和质量,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

加强学习培训,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题培训,解疑释惑、传授方法,共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00余人次;汇编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问答》和《工作手册》各1000册,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破伞”的本领。发放《市纪委监委致全体市民的一封公开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20余万份;加大纳西语、彝语等民族“双语”宣传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大胆行动,争当扫黑除恶的“信息员”和“监督员”,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先后4次带队深入一区四县纪委监委、部分派驻机构、10余个乡镇村组调研督导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面对面了解进展情况、查找工作短板、解决难点问题,手把手开展政策解读、业务培训,点对点压实工作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2次约谈县区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共约谈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80余人次,持续传导压力。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四届市委第八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的重点内容,派出8个巡察组分别进驻永胜县鲁地拉镇、东山乡、大安乡,华坪县船房乡、通达乡等8个乡镇,对各乡镇党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巡察,深入排查涉黑涉恶问题。变“坐等上门”为“主动出击”,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通过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审查调查等方式,下沉工作力量,主动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市、县区各级派驻机构共移送问题线索81条,各乡镇纪委、村监委共移送问题线索31条,经梳理,发现涉黑涉恶问题4个。

严格按照“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的要求,抽调市、县区纪委监委人员,组成5个“打伞”核查组,组建3个工作专班,对全市政法机关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深挖细查。实行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一专班”,坚持优先办理、严查快处,开展精准打击。通过一案双查、提级管辖、异地查办、集中攻坚、限时办结等方式,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市纪委监委直接核查问题线索16件,立案6件6人,直查直办4件4人,指定异地办理立案调查1件1人。

截至4月25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23件,立案审查37件45人,结案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问责3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