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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巡视“后半篇文章”书写脱贫攻坚新气象 ——十届云南省委第五轮巡视整改情况综述

发布时间:2019-05-06 08:02:57   来源: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上旬至10月下旬,省委10个巡视组对西盟、孟连、景谷、景东、梁河、盈江、德钦、维西、南华、永仁、双柏、大姚、凤庆、永德、镇康、东川、富源、宣威、漾濞、永平、南涧、昌宁、龙陵、施甸、绥江、永善、盐津、西畴、马关和麻栗坡等2018年、2019年计划脱贫摘帽的贫困县(市、区)开展专项巡视。巡视反馈后,各被巡视县(市、区)党委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截至日前,十届省委第五轮巡视的30个县(市、区)党委完成了巡视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有力地助推了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将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

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巡视反馈意见作为“政治交办件”,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认真抓好落实。

——严肃反馈巡视意见。2018年12月3日至7日,经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省委巡视组向被巡视县(市、区)所在州(市)委主要负责人传达了陈豪书记听取十届省委第五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通报了巡视情况;向30个被巡视县(市、区)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相关州(市)委领导出席县(市、区)巡视反馈会并提整改要求,被巡视县(市、区)委书记就落实巡视反馈意见作了表态讲话;期间,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了向相关州(市)委书记通报巡视情况会和有关县(市、区)巡视反馈会,就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及时移交问题清单。根据省委常委会会议的部署安排,省委巡视办及时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类梳理,分别向省纪委省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移交了巡视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问题清单、监督执纪方面有关问题清单,向省公安厅移交了巡视发现禁毒方面有关问题清单,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移交了巡视发现涉黑涉恶有关问题清单。

——有效开展集体约谈。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就十届省委第五轮专项巡视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突出问题,集体约谈了德宏州、大理州、普洱市和盈江县、永平县、孟连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要求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各项党纪党规铭刻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装好政治“导航仪”,系紧纪律规矩“安全带”。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就中央巡视发现昭通市和彝良县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集体约谈昭通市和彝良县党委、纪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坚决有力的措施抓好问题整改。

——适时通报典型问题。省纪委省监委分管领导在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就十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发现涉及党建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了专题汇报;巡视办主要负责同志在省纪委省监委召开的88个贫困县纪委书记工作例会上,就十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发现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方面存在问题作了情况通报。同时,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等公开通报巡视发现问题,把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加大巡视成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运用。

——对标对表认真履职。30个县(市、区)党委对标对表,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上来,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细化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提高站位抓整改、强化措施抓整改、明确责任抓整改、严肃纪律抓整改、举一反三抓整改,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全面查找存在问题,剖析根源,找准制约发展的“症结”,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长效制度机制,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即知即改、全面整改,用“精准监督”为“精准脱贫”提供政治保障

据统计,十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共受理群众来信2503件、来访2198人(次),听取汇报160次,个别谈话3409人,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09条(其中涉及省管干部问题线索15条),发现各类问题689个,主要表现在:有的政治思想建设不够有力,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脱贫攻坚工作发展不平衡,“四个落实”不到位;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较为薄弱;有的作风纪律建设问题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不严不实;有的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针对巡视反馈问题,30个被巡视县(市、区)党委严格按照省委和州(市)委的要求,分类建立台账,逐项认真研究,明确整改时间,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坚持以上率下,强化组织领导。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被巡视党组织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县(市、区)党委书记任组长,县(市、区)党委副书记、县(市、区)长,县(市、区)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班子其他领导同志为成员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区)党委办,由县(市、区)党委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府办、扶贫办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整改办具体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综合协调和跟踪督办等事宜。组织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市、区)党委班子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查根源、找差距、定目标、理思路,做到深抓严改、真抓细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景东县委领导班子坚持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开展2018年度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统筹安排县委常委和县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兼任乡镇脱贫攻坚指挥部第一指挥长,分片挂包13个乡(镇),省市县乡(镇)共组织137个单位,6385名领导干部职工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挂上钩、结成对,强化县内定点挂钩帮扶,实现“挂包帮”全覆盖。

——明确工作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各被巡视县(市、区)研究制定《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县(市、区)反馈意见的工作方案》,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细化为具体问题,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将整改责任分解到相关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各牵头整改部门在牵头领导主持下,召集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积极认领整改任务,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对每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任务清晰、责任到人、整改到位,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维西县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党政同责促攻坚”,由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双组长,与六乡两镇、21个行业部门和其他县级部门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全面推行“领导包村、干部包户、部门挂钩、党员参与”的包干负责制。

——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抓好整改。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解决问题与促进工作相结合、分类推进与统筹实施相结合,以通盘研究、逐个解决的方式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召开县(市、区)党委常委会研究制定《关于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县(市、区)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和具体措施。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对照任务分解逐一认真研究分析,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整改方案,做到每一个问题明确一名县级领导牵头负责整改落实,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明确一名领导具体抓工作落实,共同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同时,建立并实施整改报告制和销号制,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富源县通过层层分解细化整改任务,逐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5个方面37个大项67个小项问题,已整改完成37个,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25个,正在整改5个;移交的66件问题线索,已办结62件(初核了结61件,立案1件,党纪处分1人),正在办理4件(已立案2件,正在初核2件)。

——严格督查检查,注重建章立制。整改过程中,县(市、区)委整改办认真履行综合协调、跟踪督办职能,加强督办督查,压茬推进整改落实,县(市、区)纪委加强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确定为立行立改的任务,即刻落实到人、及时进行整改;对确定为限期整改的任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具体要求和时限,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对确定为长期整改的任务,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把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和运行决策体系作为构建整改落实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及时总结经验,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切实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南华县将省委专项巡视反馈的10个方面、28个具体问题细化分解为112个具体整改事项,截至日前,112项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109项,正在整改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效3项,认真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专题约谈3335人(次),制定完善相关制度69个。

多方测评、社会公开,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云南省委巡视机构坚定不移贯彻执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积极探索实践巡视后评估制度,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从严管党治党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认真审核整改情况报告。省委巡视办下发《关于做十届省委第五巡视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通知》,会同省委巡视组对各被巡视党组织上报的巡视整改情况报告进行认真审核,重点检查被巡视党组织是否落实陈豪对巡视整改的指示精神、是否全面履行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是否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并根据组办联合审核情况,将修改意见逐一向被巡视党组织进行了反馈。

——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省委巡视办适时组织10个巡视组对30个被巡视党组织的整改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统计结果显示:德钦县、维西县、永仁县、昌宁县、施甸县、龙陵县、绥江县、麻栗坡县巡视整改群众满意率均为100%,盐津县巡视整改群众满意率为87.13%,其他县巡视整改群众满意率介于90%—100%间。

——实地检查督促巡视整改。根据书面审核巡视整改情况报告发现的问题与不足,省委巡视办统筹安排省委巡视组深入相关县(市、区),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现场印证巡视反馈问题是否得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同时,组织新闻媒体报道整改落实情况,强化新闻监督。

——书面综合评价整改实效。省委巡视组在审阅整改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和实地检查的基础上,分别对30个被巡视党组织的整改工作作出书面综合评价。总体看来,30个被巡视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对巡视反馈意见立行立改、建章立制长期整改,在规定时限内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全面公开巡视整改情况。按照巡视工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党务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志同意,省委巡视办组织30个被巡视县(市、区)党委印发文件在党内通报巡视整改情况,协调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媒体将整改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