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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建立“破网打伞”联动机制

发布时间:2019-05-05 08:17:47   来源:昭通市纪委

日前,为进一步提高“破网打伞”质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昭通市出台《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同办案机制》(以下简称《机制》)。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双向线索移送、案件通报、联合会商、案件卷宗和相关证据材料双向调取等协同办案机制进行了规定和明确。

《机制》规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问题线索要快速移送、及时有序,对相互移送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并一月一对账、一月一反馈办理情况。按照“一案三查”要求,公安机关将侦办或办结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通报公函等相关材料径送纪检监察机关。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接收公安机关案件通报后,同步开展是否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梳理排查,并对相关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情况进行检查。

《机制》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要定期进行案件会商,对黑恶势力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信息共享、措施共用。遇到重要线索、重大案件或紧急情况,随时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确保做到沟通及时、协调有力、步调一致、配合顺畅。

《机制》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应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办案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对应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的问题不处理不报告、不移送或者不在规定时间内移送,移送后不处理、降格处理或通风报信的,以及违反保密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过建立协同办案机制,有效整合了两部门优势资源,增强扫黑除恶工作整体性与协作性,形成了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强大合力。”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马永亮  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