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各州市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交流,省纪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汇编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一书,将大理州工作特点鲜明突出的10个州市派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经验总结入册。
自2017年12月实施派驻以来,在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州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州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履行派驻机构管理办法和执纪监督监察工作细则,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为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在工作中采取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切实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坚持巩固深化,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实践“四种形态”,认真开展监督执纪监察;注重正本清源,有效完善监督防控体系;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质等措施。对如何开展好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出了三个体会,必须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定位;必须创新监督方式,认真履职尽责;必须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并向省纪委派驻纪检组提出了建立纪检监察工作学习培训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交流制度三方面的工作意见建议。
通过开展全省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交流,各州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相互学习借鉴彼此的经验好做法,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在工作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方法上深受启发,受益良多,进一步增强了监督执纪监察的能力和水平。(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