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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形成紧密型协作运行机制 全面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发布时间:2019-05-03 08:07:06   来源:红河州纪委

今年以来,红河州纪委监委各驻纪检监察组主动作为、不等不靠,针对监督力量薄弱、监督效果不明显等问题,采取州县两级派驻机构联合监督、协同执纪等模式,加强州级派驻机构与13县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打破单兵作战的限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形成紧密型协作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实现力量有效整合和高效调配,不断提升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实效。

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与13个县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协作联动,成立联合监督检查组,加强对全州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专项监督检查,对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部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同时,强化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防微杜渐,促进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持续好转。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归口部门的人、财、物、事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听取部门汇报、查看台账资料、与部门人员谈话等多种方式,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对象等积极开展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发挥监督“探头”作用。积极开展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在重大节前集体廉政谈话,要求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向党员干部通报近期作风建设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以鲜活案例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教育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廉洁过节有关纪律,坚决反对“四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同时,强化派驻机构间横向联动,以共同监督检查、共同查办案件的方式,解决单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交叉互补、相互协作”的综合监督模式,有效提升派驻监督实效。与此同时,将派驻机构的执纪审查工作与巡察工作相结合,建立派驻机构与巡察机构联动协作机制,既发挥巡察的震慑作用,又行使派驻监督的执纪问责职权。(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