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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重拳出击 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63件

发布时间:2019-05-03 08:06:46   来源:楚雄州纪委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楚雄州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截至目前,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63件,已办结51件、处理5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人,问责6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

实行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制度。严格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提级办理办法(试行)》,适时召开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专题会,并确定符合9种情形的问题线索作为提级办理或重点督办件,切实发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引领示范作用,解决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中的“熟人社会”问题。截至目前,州纪委监委已提级办理5件,各县市纪委监委提级办理25件。

建立纪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加强与同级政法机关横向联系的工作要求,建立纪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政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双向移送、数据及时互通、信息多方共享机制,做到及时会商、共同研判、同步介入,推动扫黑与“打伞”同频共振。截至目前,州纪委监委共向政法部门移送在审查调查中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2件,收到政法部门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共111件。

加强问题线索督导督办力度。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及办理情况加强动态管理,强化监督跟进。对10县市纪委书记发出督办通知,对在办案件进行督办,推动问题线索清零。召开推进会通报工作情况,约谈查处“保护伞”零战果的3个县纪委书记,对5个县实地督导,推动消除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空白点”。实行查处情况周报制度,定期对帐销号,层层传导压力。

加大办案人员培训指导力度。注重强化办案人员的素质提升能力,结合实际提出落实《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工作意见》的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并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认真学习研讨,重点把握“保护伞”的13种情形及认定标准,通过交流工作实务,研究操作流程等,切实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同时,组建120名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进一步充实办案力量,为审查调查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安全保障。(杨娟  马绍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