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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下发《工作方案》 严查涉黑涉恶“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9-05-02 08:13:52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丽江市纪委监委制定下发《丽江市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领导包案工作方案》,实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制,严查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力量攻坚,确保案件高质、高效、限时办结。

明确包案范围。对已有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领导包案,联点推进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问题线索进行摸排、核查,全程督促指导。同时,对领导包案实行动态管理,对政法机关破获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领导包案、专班包案制度,确保包案不漏项。

明确包案职责。包案领导作为所包案件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所包案件“保护伞”线索的摸排、核查、处置等负首要责任,要在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召开专案组会议,认真分析案件线索,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线索核查,形成阶段性工作报告,要对案件“一包到底”,挂账销号。

明确包案要求。在摸排核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把好“涉密”关口。要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制度,对黑恶势力坐大成势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没查透、对背后的腐败问题没查透、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失职渎职问题没查透等情形坚决不放过。同时,严格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包案领导要对所包案件的所有材料“签字背书”,防止线索应移不移、有案不查有“伞”不打、摸排核实不细不实等情况发生,确保“打伞破网”打深打透。

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23件,立案审查37件45人,结案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问责9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