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怒江州纪委召开第77次常委会,传达学习州市党委书记向省纪委常委会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会议指出,党委书记向省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是坚持抓“关键少数”的体现,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纪委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的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之一。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党委书记向省纪委常委会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会议精神,明白党委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努力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切实选好人、用好人、管好人,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会议要求,要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起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要充分利用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评估系统,倒逼各部门坚持从党风廉政建设入手,严明党的纪律,健全日常监督管理体系,让纪律、制度严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向末端延伸、向深处推进。(周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