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以来,普洱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对标对表,立行立改,统筹做好“五抓”,推进“惩腐拔伞”工作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为扫黑除恶力排阻力。
抓线索,找准靶向。向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开展相关知识测试,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紧密结合,将打击“保护伞”作为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方向,畅通网端微举报渠道,打消群众顾虑,改变举报线索少的现状,力求多渠道准确发现问题线索。
抓办案,精准施策。整合办案力量,市县纪委监委一盘棋集中优势兵力,盯紧重点案子,不放过蛛丝马迹,找准突破口,尽快清除查处“保护伞”空白县。采取提级办理、重点督办、指定管辖和一体化办案等措施破解难题。
抓介入,协同作战。坚决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深化与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送和同步办案等协作配合机制,扫黑、拔“伞”同频共振。公安机关在办的每一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都要对腐败问题和“保护伞”调查取证,倒查党政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做到线索不见底不罢休、案件没查透不放手。
抓责任,破解难题。实行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联县包案,按照“盯人、盯事、盯案子、推工作”的要求持续抓好督导工作,推进解决深挖“保护伞”不够、存在就案办案现象、落实“一案三查”不严格等重点难点问题。狠抓线索研判和案件评查,坚决纠正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打不准的问题。
抓保障,形成合力。在市纪委监委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办公室抓好综合协调,信访、案管、监督、审查调查、案审等机关各部门各司其职、环环相扣、互相衔接,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处置问题线索、整合联动突破案件,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6件5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次,移送司法机关9人。(伍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