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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单元制”监督联动整治“节日病”

发布时间:2019-04-30 08:07:14   来源:昆明市纪委

“2013年至2018年,李红艳在担任五华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副局长、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收受3名管理服务对象送给的礼金人民币共计2.4万元,女式挎包1个。2018年12月28日,李红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五一”、端午假期即将来临,昆明市纪委公开通报3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清明”“五一”“端午”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的通知》,及时向全市党员干部发出节日提醒,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市纪委“七严格”“十严禁”等相关纪律规定等;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网站等广泛转发,营造出正风肃纪一刻不放松的浓厚氛围。

构建联动监督机制,市纪委监委采取“1+4+2”方式组成7个监督单元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即1个纪检监察监督室+4个派驻纪检组+2个县(市)区纪委、监委组成一个监督单元组,在“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定期或不定期对单元内各县(市)区和单位开展交叉滚动式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单元之间交叉监督检查,让监督在阳光下运行,你监督我、我监督你,相互监督的良好局面,有效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防止因地域问题带来的“关系网”“人情网”干预监督执纪的普遍问题;全市14个县(市)区纪委监委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市级做法,出台了本地区“单元制”监督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本地区“单元制”监督工作,逐步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督格局。

除常规正风肃纪检查外,为落实中央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对照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治重点,对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以本部门和办公室设在本部门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名义、以党委政府的名义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进行自检自查,并将整治工作纳入“五一”端午节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对集中整治中“走过场”“做虚功”,致使管辖范围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蔓延及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准确认定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许多案例表明,节日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时段,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采取‘单元制’开展监督检查,在全市已经成为常态。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姑息,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张兴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