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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深入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9-04-25 08:20:06   来源:红河州纪委

近日,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启动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盯专项整治工作各个环节,以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为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据悉,各县市政府是这次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主责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主管部门,州、县(市)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州纪委监委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医院,扛起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切实将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到实处。

在对专项行动监督检查中,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把监督挺在前面”的要求,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这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全过程,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问责的再问责职能,组织开展全覆盖的专项检查,围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的堵点、卡点、难点,进行精准监督、有效监督。督促主责部门对广大医护人员持续做好扎实的教育动员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讲明政策,把握尺度,唤起配合专项行动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主动知错、认错、改错。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履行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站位不高、落实不到位、推进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将严肃追责问责。对态度诚恳、主动上交违规所得的以批评教育为主,从宽处理。凡是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欺骗组织、敷衍了事、应付差事、蒙混过关的要严肃处理。

该州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过程中有关问题线索的搜集、梳理、研判和排查等工作,严格按照问题线索处置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做好相关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违纪必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震慑、警示、教育作用,提升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