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原则,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未病先治,早提醒、早教育,把“小毛病、小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23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160人次,占比69.57%;第二种形态处置51人次,占比22.08%;第三种形态处置9人次,占比3.90%;第四种形态处置11人次,占比4.76%。
该市纪委监委整合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三方面的资源,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加强对各单位的日常监督,坚持常抓常管,真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紧盯元旦、春节、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巡察,延伸巡察到村(居),让全面从严治党直抵“神经末梢”,确保监督“不留死角”。
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重点对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责任不实层层下推、滥发文件、会议低效、检查考核过多、调查研究浮光掠影、不守纪律规矩、“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等问题进行整治。对发现问题进行纠正提醒,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同时,把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巡察、提醒谈话、干部考核考察、述职述廉等方面的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监督。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电影、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发挥对党员干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营造心中有戒、心中有畏的遵规守纪氛围。(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