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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保山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发布时间:2019-04-22 08:31:34   来源:云南省纪委

“施甸县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管缺失,对扶贫资金疏于管理致使扶贫资金被骗取套取和违规使用;隆阳区瓦房乡党委副书记董云飞、丙麻乡党委副书记杨隆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隆阳区农业局党委原副书记陈德华在瓦窑镇横山村林下中药材种植项目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不到位。”近日,保山市纪委监委对3起扶贫领域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以案警示的作用,形成震慑,促进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今年年初,保山市纪委监委召开2019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专题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快查严办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暂行办法》,规定对经查属实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实行现金奖励制度,目前共对问题已经查实的实名举报人兑现奖励5次。出台《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实施办法(试行)》,对实名举报受理、办理、保密等工作进行了明确,确保实名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该市建立健全优化来信、来访、网络、电话检举举报平台,市、县(市、区)级纪检监察网站及园区纪工委门户网站设置了“检举举报窗口”,链接“12388”网络检举举报平台,方便群众检举举报和查询。在“廉洁保山”微信公众号上设置“我要举报”栏目,加大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该市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快查快办、提级办理、集中督办和包案督办,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市委巡察内容,强化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的监督检查,确保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得到及时查处和纠正。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纪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查办督办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的办理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21件,公开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起8人。(陈云芬  张凯峰  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