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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德宏州全面贯彻监察法 2019年一季度留置8人

发布时间:2019-04-17 08:29:20   来源:云南日报

“德宏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从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陇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以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全面贯彻监察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全要素试用“12+3”审查调查措施,1月至3月共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8名对象采取留置措施,其中公职人员6人、非公职人员2人。

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优化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调配工作人员,工作力量向监督执纪、审查调查部门倾斜,通过实战加速人员深度融合、工作高效运转。落实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领衔办案机制,一案一授权,强化常委会对审查调查的领导和指导。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和审理处置,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检验。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完善监察权、检察权、审判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监督体系。坚持一案一总结,适时组织案件“复盘”,召开辨析会,审查调查结束后,专案组既要提交审查调查报告,也要提交相应的工作建议,推动以案促改,补齐制度短板。

同时,推动建设“查受贿倒查行贿、查行贿不放过受贿”的双向查处机制。加大对主动行贿、多次行贿、行贿数额巨大、长期“围猎”党员干部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陈云芬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