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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扎实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发布时间:2019-04-16 08:14:57   来源:红河州纪委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及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部署,重点查处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同时,查处了一些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全面部署推动。州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2018年以来先后8次召开相关会议,对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同时,成立州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明确了11项具体工作措施,切实把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

注重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内部协作机制和沟通协作机制,统筹资源、整合力量、协同作战。对2016年来集中“清网”抓捕的涉黑涉恶人员进行清理排查,及时移交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題线索,做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及时与州扫黑办联合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先后抽调6个纪检监察监督室主任担任副组长,采取暗访为主、明查为辅的方式,对13个县市进行了全面督查。从八届州委第五轮巡察开始,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列入巡察重点,对被巡察的18个州级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行了巡察。

加强分析研判,拓宽案源渠道。按“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全面排查、分流转办、跟踪督办、总结分析。州纪委监委集中力量对2016、2017两年的信访件和“收网”人员情况进行了大排查、大起底、变“被动等”为“主动查”。印发关于深挖细查黑涉败和“保护伞”问题的通知、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每周从留置和党纪政务处分案件中筛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全”问题的深挖彻查周报机制、及时进行梳理倒查不新定发现间题线索渠道。

严明纪律要求,严肃监督执纪。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相结合,组织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面起底问题线索,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8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查结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因失职失责等其他问题给子党纪政务处分21人。(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