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怒江州纪委召开第76次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省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会议指出,中央督导组开展专项斗争督导,是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检验,是对落实扫黑除恶政治责任的监督检查,是高位推动惩腐打“伞”深入开展的有力举措。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中央开展扫黑除恶督导的重要意义,把自觉支持配合督导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督导要求,全力支持配合保障好中央督导组开展工作,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
会议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贯穿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压紧压实责任,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边督边改工作,严格对标对表《整改方案》要求,逐项对账销号,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要狠抓基层基础,积极配合好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下沉怒江州开展督导工作;要坚持除恶务尽,进一步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紧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等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加强与政法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聚指成拳,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力,以零容忍的态度,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确保怒江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与云南省委第一次工作通报对接会精神和《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第一阶段边督边改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第一阶段边督边改问题清单整改方案》《怒江州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安排贯彻落实意见。(杨亚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