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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昆明坚决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走过场”

发布时间:2019-04-05 08:09:30   来源:云南省纪委

“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中如果‘雷声大雨点小’甚至‘光打雷不下雨’,就会严重损害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昆明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把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以强力执行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

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昆明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对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分为“三步走”。第一步,组织综合监督单位开展自检自查;第二步,在综合监督单位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复核检查;第三步,对复核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挂号登记、督促整改和销号检查。

“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决不允许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搞变通’‘打白条’。”昆明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作为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质量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对规避执行、蓄意变通、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要视情节予以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认真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切实发挥纪律处分的警示教育作用。(陈云芬  陈淑芬  王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