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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从严从实 全面排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发布时间:2019-04-04 08:14:51   来源:玉溪市纪委

“发现党员干部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含村、组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请向市纪委监委和各县区纪委监察反映……”

日前,玉溪市纪委监委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再次发出《关于举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的通告》,详细公布举报地点、举报方式、举报电话、受理范围。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纪委监委不断创新方式、畅通渠道,依靠群众的支持,发挥派驻机构的“探头”和村委监督委员会的“前哨”作用,全面排查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肩负起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政治责任,持续保持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高压严惩态势,坚持把推动扫黑除恶斗争与反腐败斗争、与基层“拍蝇”同部署、同落实;畅通举报渠道,通过信、访、网、电等收集问题线索,与政法部门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交机制、信息互通机制,实现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应收尽收。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制度,确保准确无误、权威可靠,让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固取得阶段性成果,增强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全面排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一方面通过张贴通告、宣传画、网络推送文章、进村入户走访等方式,印发学习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范围、内容和监督举报方式,不断提升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另一方面,坚持深挖彻查。在此基础上,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成立工作专班,加强扫黑办的沟通联系、配合协调。建立了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台账,建立线索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追责问责、通报曝光等工作机制,督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倒查,紧紧围绕黑恶势力犯罪主线,循线彻查。保障线索处置质量,加强核查督办,确保相关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按照中央‘凡黑必扫、有恶必除、除恶务尽’的总要求,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监督执纪监察重点,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坚决清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施卫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