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部署要求,持续加速“破网打伞”,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目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云南省纪委监委组建督导组深入到各州市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受理举报、个别谈话、查阅台账、核查线索、调研座谈、下沉督导等方式,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六个方面重点开展专项督导。并将督导成果形成书面反馈意见,召开工作反馈会,要求被督导州市针对反馈的问题列清单定方案,真正把督导整改成果转化为专项斗争推向深入的实际成效。
保山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六部门联合,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互补短板,共同发力,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渗透到各部门各领域、确保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既有法律保障,又有纪律保障和组织保障。
昆明市盘龙区实行包保挂片、覆盖全区,层层压实责任,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对全区12个街道、27个单位进行包保挂片督导,用“放大镜”对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线索进行深查、细查、彻查,发动群众力量帮“挖”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查处。
红河州按“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工作要求,要求相关部门定期报送问题线索排查情况,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坚持优先受理、快速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做好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全面排查、分流转办、跟踪督办、总结分析。同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每周从留置和党纪政务处分案件中筛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深挖彻查周报机制,及时进行梳理倒查,绝不放过任何线索,深挖根治黑恶势力。(云南省纪委监委||代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