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限于2019年4月15日前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交代问题、如实说明有关情况……”近日,文山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联合下发通知,敦促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主动在规定时限内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动员会、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中,并做到人手一份《告全州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敦促书》,如有涉及到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等12项内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要求各级党组织敦促其主动交代问题,向组织如实说明情况。
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对存在上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在规定期限内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主动如实交代清楚问题,可从轻从宽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如实向组织说清问题,或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将依纪依法从严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认真做好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党员干部以及其他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的受理工作,及时梳理、汇总问题线索,并按干管权限分类进行处置。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州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总结这次敦促主动交待问题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工作机制,并以此促进各级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层层传导压力,让通知精神真正从纸上落到地上,落到实处,真正发挥敦促效应。”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李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