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沧市印发《关于敦促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违纪违法人员限期主动交代问题的通知》,明确受理内容、处理方式,公布受理及举报电话,督促违纪违法人员主动如实交代相关违纪违法问题。
这是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立足职责定位,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临沧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纳入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和巡察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网、电、新媒体”五位一体信访举报体系,运用“12388”检举举报电话、信访接待日等方式,不断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
同时,临沧市纪委监委结合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农村基层涉黑涉恶腐败、宗族势力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纳入监督重点,建立了廉洁扶贫民情信息收集员制度,向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部分非贫困户印发了5万张监督卡,让群众通过微信扫码进行举报,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监督。
此外,临沧市纪委监委和全市8个县(区)均建立了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和案情分析、线索移送、通报反馈等横向协作机制,对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留置案件、党政纪重处分案件进行了全面复盘排查。
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0件40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其中,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30件3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10件10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陈云芬 路曼玲 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