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9年第二次集体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署名文章《在新的起点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陈豪在《关于对省级成员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查调研的情况报告》上的批示以及省纪委监委《关于配合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赴云南开展工作的通知》等有关精神。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好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关键在熟知精通,核心在熟练运用。要深刻认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核心要义,牢牢聚焦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贯彻纪法贯通、衔接司法要求,始终确保纪检监察权力在监督下规范运行。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职责,落实“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校准职责定位、创新监督管理,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洱海保护治理、中央和省州巡视巡察整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查处等重点领域从严审查调查,推进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更有力。
会议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具体实践,努力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中追根溯源、寻找答案、汲取智慧,以改革为动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通知要求,把力戒形式主义问题作为政治监督、纪律监督的重要内容,确保通知精神落实见效。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破网打伞”取得实质性进展。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紧扣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严守纪律、敢于担当”专题教育,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带头遵规守纪,作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要按照“改革目标不能偏、工作职能要跟上、各项规则要跟上、配套法规要跟上、协调机制要跟上”的要求巩固深化改革成果,不断推动全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施萃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