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巡察工作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巡视巡察工作的新思想,迪庆州委巡察机构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统领巡视巡察工作的根本政治任务,牢牢握紧监督利剑,持之以恒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抓制度,进一步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迪庆州委结合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的相关党规党纪,结合该州实际,切实加强巡察工作相关体制机制建设,先后在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中共迪庆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迪庆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中共迪庆州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在全面学习中央、省委巡视工作5年规划的基础上,认真修改完善迪庆州巡察工作5年规划,调整原先已制定的规划文本,进一步明确巡察工作重点,印发了《州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确保了巡察工作有制度保障、有机制依托。
抓推进,积极稳妥推进巡察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提出的反馈意见。按照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迪庆州的反馈意见,州委巡察办召开州委书记专题会议,起草下发《中共迪庆州委印发〈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对迪庆州开展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八届州委前四轮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的通知》,对前四轮30个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全力开展州本级巡察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每年三轮的巡察工作任务,2018年启动开展了第五轮、第六轮、第七轮巡察工作,分别对州委统战部、州发改委等33个部门开展了巡察,共发现被巡察党组织问题406个。结合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整改建议176条,向州级有关部门提出48条建议。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州级巡察发现问题线索5件,其中函询了结3件,正在办理2件。
抓督查,强化巡察“后半篇文章”。认真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强化整改事项督办。针对第一、第二轮巡察整改环节存在的整改不严肃、不认真,主要负责人未报告组织整改情况、没有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问题,由巡察办牵头,各巡察组负责,对第一、第二轮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责令被巡察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重新整改纠正,维护政治巡察的严肃性。对州委第三、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敷衍塞责、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确保巡视成果运用的刚性约束。州委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着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抓指导,推进县市巡察工作健康发展。州委巡察办切实发挥办公室沟通内外、联系左右的作用,采取办文办会、沟通协调、督促检查等形式,加强与各县市巡察办的联系和协调。围绕年度工作要点、巡察工作重点、体制机制建设,采取下发文件、情况通报等形式,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适时研究解决基层巡察办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及时组织填报各项报表、统计数据,确保巡察机构之间的纵向联系保障有序。组织基层参加集中学习、动员培训会,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基层业务质量,实现了州县巡察协调联动的局面。目前,州级应巡察93个单位,已巡察51个单位,完成率54%。县市级应巡察237个单位,已巡察111个单位,完成率46%。乡镇应巡察29个,已巡察16个,完成率55%。巡察全覆盖工作进展有序。(杨洁 李正东)